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委会批准,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2010年及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类院校本科(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未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聘职位与资格要求
招聘
单位 |
招聘
职位 |
职位
代码 |
人数 |
专 业 |
要 求 |
规划
监察
大队 |
规
划
管
理 |
0101 |
2 |
城市规划 |
|
0102 |
1 |
环境艺术设计 |
|
0103 |
1 |
建筑学 |
|
0104 |
1 |
土木工程 |
|
0105 |
1 |
法 律 |
负责执法日常巡查工作,限男性。 |
0106 |
1 |
市政工程(道桥) |
|
0107 |
1 |
测绘、造价 |
野外作业,限男性。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2011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 政管理干部学校(沧州市朝阳路30号)。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人才网(网址:www.czrcw.com)下载并持《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招聘工作 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2寸免冠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各占50%。
(一) 笔试:报名合格人员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10∶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1年2月26日上午9∶00到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根据公开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谈方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 据聘用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看面试成绩。
七、考核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依体检补充办法进行。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沧州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七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三) 根据公布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不得重复报名。除紧缺专业和特殊需要外,若某个专业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应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其他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以上,才能进入面试。若某个专业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该专业应招聘人数的2倍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 员。
(四)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附:沧州市规划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市城乡规划局 212920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6528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沧州市规划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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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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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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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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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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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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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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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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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及学 位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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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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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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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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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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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职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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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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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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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诚 信保证 |
本人以上所填写的均为真实情况,学历符合报考要求,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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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人 社 部 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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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对填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学历不被国家所承认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
2.此表填写一式两份。